半岛观察丨个人养老金业务,已有银行可预约!你准备好了吗?一文了解
多家银行积极布局个人养老金业务。据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不完全梳理,截至11月9日,已有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银行在APP中推出个人养老金预约服务,部分银行还对预约客户开展了抽奖活动。
此外,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还在APP中推出养老金计算器,帮助居民进行养老财富规划。
国有行方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也表示待各项准备工作落地后,可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现缴存、领取、测算、咨询等功能。
多家银行推出预约服务
11月8日,工商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关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科普文章。文章称,工商银行正在积极进行业务准备,将为客户提供包含账户开立、资金缴存、产品投资、待遇领取、税务处理、规划测算、产品评价、养老资讯等在内的一站式个人养老金综合服务,全面满足客户需求。
图片来源:“中国工商银行”微信公众号
同日,“中国农业银行零售银行”微信公众号一篇文章指出,农业银行可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现用户缴存、投资、领取等。参加人可以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农行掌银、农行网点等多个渠道开设。“目前还没有收到开立账户的相关通知,需要客户再等待一段时间。”农业银行一位客户经理向记者表示。
此外,记者查阅邮储银行APP发现,该行日前也已经推出“U享未来”养老专区,用户可以预约提醒开立资金账户。
图片来源:邮储银行APP
股份行也积极行动。记者查阅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APP发现,这三家银行均已经开通个人养老金预约服务,用户还可以订阅养老金融相关资讯。
图片来源:招商银行APP
图片来源:兴业银行APP
图片来源:中信银行APP
日前,中信银行详细介绍了该行相关工作。在资金账户准备方面,一方面积极与相关部委及行业平台进行系统连接工作;另一方面在合规前提下重点开展从开户、缴存到投资交易等全链路能力建设。同时基于账户行的基础定位,支持多家产品机构、销售机构的联合测试、验收测试。
在产品准备方面,中信银行养老理财、养老基金、养老保险产品线“三管齐下”,以“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要求为准绳,做好产品遴选与准备工作。
商业银行账户优势明显
根据规定,个人账户制下,商业银行基于自身业务优势,可多维度参与养老金业务。
“各类金融机构中,商业银行作为可开立资金账户的唯一机构,掌握了资金入口。同时,借助多元化的综合业务布局,还可同时涉及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销售、咨询、托管、给付等多重角色,提供‘一站式’养老金融服务。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望从中间业务收入贡献、存款沉淀、托管规模等多重维度利好大中型商业银行。”光大证券研究所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
对于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银行机构名单,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预计,会以国有大行和股份行为主。
接下来
让我们一起了解
个人养老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11月4日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介绍,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
办法明确,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这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贾江说,账户里的资金可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
办法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为维护参加人利益,办法强调,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据了解,个人养老金试点城市是“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内容之一,多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或将纳入试点范围,山东、江苏或有非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纳入试点范围。
个人养老金又被称为养老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第二支柱)共同组成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
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
此后6月24日,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证监会起草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视觉中国供图
个人养老金十大要点
1、 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一句话划重点:自愿参加、账户制、完全由个人缴费、可以存款、可以买理财产品、养老保险以及公募基金,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2、 账户怎么开?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等渠道,为参加人提供个人养老金服务,支持参加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查询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额度、个人资产信息和个人养老金产品等信息,根据参加人需要提供涉税凭证。
一句话划重点:线上通过多个平台都可以在线开立,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
3、 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有什么不同?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一句话划重点:个人养老金账户主要是记录信息,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主要是支付。两者关联使用。
视觉中国供图
4、可以换银行账户吗?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参加人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办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时,应向原商业银行提出,经信息平台确认后,在新商业银行开立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商业银行应为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提供变更服务,并协助做好新旧账户衔接和旧账户注销。原商业银行、新商业银行应通过信息平台完成账户核验、账户变更、资产转移、信息报送等工作。
一句话划重点:想换就换,先去之前的银行,再去要换的银行重新开。
5、每年最多缴多少?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一句话划重点:最多一年12000元,平均一个月1000元,可以一次性交,也可以多次交,但不能超上限。
6、 交了以后,账户的钱买什么谁决定?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
一句话划重点:在允许投资的产品里面,自己决定买什么。
7、买的产品可以换吗?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销售机构应为参加人提供便利的购买、赎回等服务,在符合监管规则及产品合同的前提下,支持参加人进行产品转换。
一句话划重点:如果对买的产品表现不满意,可以换成其他产品。
视觉中国供图
8、如果没有进行投资,账户的钱有利息吗?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未进行投资的资金按照商业银行与个人约定的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一句话划重点:享受存款利率。
9、 什么时候可以领取?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出国(境)定居;(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参加人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个人养老金。商业银行受理后,应通过信息平台核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获取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按照参加人选定的领取方式,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后,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一句话划重点:不是随时可以领取,目前主要是上述三种情形。如果已经在领基本养老金了,就可以开始领个人养老金了,领取时要扣税,扣税后划到社保账户。
10、领取的时候,一次性领取还是按月领取?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鼓励参加人长期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按月领取时,可以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确定的计发月数逐月领取,也可以按照自己选定的领取月数逐月领取,领完为止;或者按照自己确定的固定额度逐月领取,领完为止。参加人选取分次领取的,应选定领取期限,明确领取次数或方式,领完为止。
一句话划重点:可以按次数,也可以按金额,还可以按月领取。
视觉中国供图
>>两部门<<
今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记者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通过实施个税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居民参与其中,有利于提高百姓的自我保障意识,也有利于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根据公告,个人在缴费环节可以享受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国家用“真金白银”提高了百姓的受惠度。
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公告称,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证监会<<
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证监会公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前期,证监会已就《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暂行规定》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总体认同,并反馈了部分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证监会对部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暂行规定》按照《意见》要求,对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的各类市场机构及其展业行为予以明确规范。主要规定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以及基金行业平台职责定位;二是明确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标准,并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职责作出规定;三是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的展业条件,并对基金销售机构信息提示、账户服务、宣传推介、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职责作出规定。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中国结算、基金业协会、行业机构认真落实《暂行规定》,稳妥推进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落地,更好服务于居民养老投资需求。
视觉中国供图
>>银保监会<<
重磅发文事关个人养老金业务
11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个人养老金关系到社会上的每一个个体。如果说开闸是一个信号,那么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开发出的产品就是对政策实实在在的落实。
落实的方式和产品的形态影响着我们每一个消费者,因此《征求意见稿》备受市场关注。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监管对于个人养老金产品是如何规定的吧!
产品有哪些?
涵盖储蓄、理财、保险、公募基金四大类
提起个人养老金,消费者首先想到的就是产品。市场上能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决定了消费者的选择范围。因此,《征求意见稿》首先对产品的形态给出了说明。
所谓个人养老金产品,主要是指符合金融监管机构要求,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金融产品。包括个人养老储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
这意味着,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都将针对个人养老金业务开发相应的产品,消费者可根据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和经济实力进行挑选。不过,消费者在挑选个人养老储蓄产品时会有所限制,只能购买本人资金账户开户行所发行的储蓄产品。因此,消费者一定要看清楚个人养老储蓄产品的发行银行,避免无法购买的情况发生。
消费者该通过哪些渠道购买呢?《征求意见稿》指出,商业银行可代销个人养老金产品,包括代销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还会开展个人养老金咨询业务、资金账户业务和个人养老储蓄业务。消费者可以通过银行查询个人养老金产品信息,比如管理人或保险人情况、投资策略、投资范围、历史投资业绩、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
视觉中国供图
理财产品怎么区分?
销售文件需标识“个人养老金理财”
哪些产品可以被称为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呢?《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明确定义,是指符合金融监管机构相关监管规定,由符合条件的理财公司发行的,可供资金账户投资的公募理财产品。
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应在销售文件中明确标识“个人养老金理财”字样。此外,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
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和托管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对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管理费和托管费设置优惠的费率标准,豁免认(申)购费等销售费用。
而消费者可通过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官方网站或者行业统一渠道查询产品相关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中有规定,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不得承诺或宣传保本保收益。
开户有限制吗?
一人一户,银行只能为同一人开设一个资金账户
不同于其他金融产品,消费者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需要通过专属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征求意见稿》对于这个账户的设立和缴纳方式给出了规定。
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需要通过商业银行开设专属账户,养老金账户不受参加人持有的Ⅱ类户数量限制。与此同时,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一个资金账户,商业银行只能为同一参加人开立一个资金账户。
关于资金账户开立,据悉,由参加人向商业银行申请开立资金账户的,可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也可以委托在职单位批量办理。资金账户不受六个月未发生交易暂停非柜面服务限制。参加人可以通过该账户进行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交易资金划转等。
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资金账户将成为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唯一载体,个人养老金产品相关交易行为涉及的资金往来,都将从资金账户发起,并返回至资金账户。所以消费者在开户的时候,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商业银行,便宜后期进行缴费和领取。
为了减轻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对资金账户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
视觉中国供图
如何开户?
实行实名制,可委托单位或他人开户
虽然资金账户可以委托让人办理,但是商业银行在这一过程中还是会加强审核,对于一些无法提供参加人个人详细资料的委托单位或机构,将不予办理开户。
例如,对单位和个人身份信息存在合理疑问,要求出示其他必要的可证明身份的辅助证件,单位和个人拒绝出示的;代理开立资金账户时,无法提供单位证明、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等材料的;有理由怀疑开立资金账户从事违法活动的。
因此,消费者委托单位或者他人代理开户时,一定要将能证明个人身份的资料给与委托人,比如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合法的授权委托书等。商业银行在收到资料的同时,也会对这些资料进行核实,并联系被代理的个人进行核实。若无法确认代理关系,商业银行将不予办理该代理业务。
而银行将严格落实个人账户实名制要求,做好身份信息收集与核查、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筛查、涉赌涉诈筛查等,并完成手机短信验证等必要身份核验工作。
资金怎么取?
资金账户封闭运营,可继承和赎回
消费者通过资金账户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后,我们的账户将如何在商业银行中运转呢?对此,《征求意见稿》也给出了明确。
资金账户封闭运行。符合国家规定的领取条件后,经参加人提出,商业银行审核并报人社信息平台核验,可以为参加人办理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服务,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资金领取时,不受Ⅱ类户转出金额限制。
参加人身故的,资金账户的资产可以依法被继承,商业银行按照继承人要求办理产品赎回等。参加人因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无社会保障卡的,商业银行审查后,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将资金账户内资金转移至参加人本人或继承人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
这一规定无疑是利好消费者的。我们作为个体行走在社会中,总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意外。规定给个人养老金的领取和转让指明了道路,消费者不需要担心个人未到领取个人养老金年龄就身故的后续问题,让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有了转让和继承的依据。
机构退出怎么办?
放心,后续服务不受影响
由于个人养老金产品涉及的社会大众,因此监管对于参与个人养老金产品开发的金融机构也十分谨慎。
《征求意见稿》表示,银保监会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进行持续监管。对于不满足个人养老金业务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该机构改正。逾期未改正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停止该机构新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对于不满足监管要求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银保监会将不定期移出名单。
商业银行被停止新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期间,应当做好存量业务缴费、产品转换、数据报送、个人养老金领取等服务。若因违反规定等被移除可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机构名单,或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其资金账户及资金应转让给其他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
理财公司被移出名单后,应当暂停已发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申购,不得新增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业务。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被移出名单后,理财公司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应当暂停申购,妥善处理,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这代表着,即便是金融机构退出了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开发,相关的商业银行也将继续对这部分业务开展后续的服务,消费者不需要担心产品停售或者金融机构被终止业务后带来的麻烦。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并适时发布实施。同时,银保监会将依照《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等因素,确定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综合整理,素材来源:新华社、澎湃新闻、中国证券报、每日经济新闻、央视新闻、证券日报、华夏时报等
- 半岛V视 | 下海救人的“英雄”找到了!“遇到这种情况,每个青岛人都会出手相助的”
- 问法预告丨法院判决后,执行遇到难题?快来半岛问法找律师
- 半岛观察|青岛这一做法被商务部点名表扬,还要全国推广!“两条腿走路”蹚出的“青岛经验”
- 半岛聚焦丨热搜第一!3台设备同时登账号被封?爱奇艺这样回应……
- 半岛V视|网聚正能量,温暖一座城!2022青岛网络盛典:半岛传媒获6项大奖
- 半岛V视|网聚正能量!2022青岛网络盛典即将开启
- 暂停三年的出境团队游下周重启,旅游市场准备好了吗
- 【视频】元宵和汤圆能放心吃吗?青岛启动专项检查
- 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已扩容至9家公司12款产品
- 人社部: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可在上次认证后一年内任意时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