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业绩预盈不准被警示 刚因违规担保挨处分

2022-07-22 10:48 中新经纬阅读 (85578)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新潮能源业绩预盈不准被警示,刚因违规担保挨处分

  7月21日晚间,新潮能源公告称,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监管警示。

  上交所指出,经查明,2022年1月27日,新潮能源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归母净利润)8.50亿元,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8.53亿元。

  公告显示,新潮能源业绩转盈主要由于主营业务盈利水平提升以及上年度计提了大额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公司尚未取得关于年末剩余油气储量的第三方评估报告,本次业绩预盈未经审计,不存在影响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2022年4月20日,新潮能源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3.65亿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8.78亿元。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系公司于2022年2月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据此计提预计负债5.31亿元。

  2022年4月30日,新潮能源披露2021年年报,实现归母净利润3.65亿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8.78亿元。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是市场和投资者广泛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当期业绩的情形,确保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但新潮能源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也未充分提示相关诉讼可能导致业绩预告存在不确定的风险,实际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为57.04%,公司在收到判决后也未及时更正业绩预告,迟至2022年4月20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上交所认为,新潮能源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珂、时任财务总监韩笑、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杜晶、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宇予以监管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7月18日,上交所刚对新潮能源及时任董事长黄万珍予以纪律处分。上交所当时指出,新潮能源在未根据相关规则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的情况下签订差额补足协议,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司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涉及金额巨大,直至被提起诉讼后才对外披露,情节严重。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新潮能源和时任董事长黄万珍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黄万珍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交所提到,前期,新潮能源已因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时任董事长黄万珍指使,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合同上加盖公司印章的违规行为,先后被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但公司未能完善内部控制,再次发生同类违规事项,性质恶劣。

  新潮能源官网显示,新潮能源设立于1985年,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能源企业。公开市场数据显示,截至7月21日收盘,新潮能源跌2.58%报2.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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