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管理不善致许可证遗失,阳光人寿被警告并罚款!山东分公司和青岛分公司皆曾因违规被处罚

2022-05-25 17:2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2945) 扫描到手机

5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披露了两条针对保险公司的处罚信息。其中一条剑指阳光人寿。处罚信息显示,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赣州监管分局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0.9万元。记者梳理发现,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和青岛分公司曾因违规违法问题被处罚。

山东分公司合计被罚46万

今年4月初,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编制虚假的业务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被山东银保监局罚款46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因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编制虚假的业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处以罚款17万元。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罚款29万元。综上,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处以罚款共计46万元。

青岛分公司因团险业务操作不规范被银保监会点名

2021年7月,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发布关于《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的通知》落实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人身保险市场激进发展模式仍然存在。部分人身险公司仍然延续粗放经营模式,靠激励政策短期内获取业务规模高速增长。其中,阳光人寿上海分公司存在跨期确认保费收入,青岛分公司团险业务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企查查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4日,经营范围包含:许可经营项目: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