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以贷收贷”被罚110万元

2022-03-24 16:0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8715)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近日,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银行”)因“以贷收贷方式处置不良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110万元罚款。据了解,以贷收贷蕴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这种操作会影响监管部门对市场真实情况的判断。

因以贷收贷被罚110万元

山东银保监局发布的信息显示,齐鲁银行因“以贷收贷方式处置不良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110万元罚款。据山东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鲁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显示,齐鲁银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黄家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山东银保监局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主体——齐鲁银行处以罚款。

山东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鲁银保监罚决字〔2022〕13号)则显示,孙海燕对上述机构“以贷收贷方式处置不良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山东银保监局对其罚款5万元。2022年山东银保监局通报本级超“百万级”的罚单,也意味着山东今年继续严监管的态势。

以贷收贷蕴藏较大的金融风险

齐鲁银行两张罚单的核心都是以贷收贷,那么,什么是以贷收贷?又会有什么样的危害呢?以贷收贷是指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约定以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行为,和以贷还贷的本质是一样的,都属于“借新还旧”。

以贷收贷蕴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对银行来说,通过以贷还贷,原有的即将成为不良的贷款可以重新归入正常贷款行列,掩盖了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降低了贷款的安全性。对于监管方而言,这种操作会影响对市场真实情况的判断,进而可能影响监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山东消费者对贷款类业务投诉最多

通过对山东银保监局2021年以来行政处罚信息的梳理发现,山东消费者对银行的投诉首先集中在贷款类业务。比如去年四季度,山东银保监局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694件,其中涉及贷款类业务投诉423件,占投诉总量的60.95%。其中,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的贷款类业务投诉量位居股份制商业银行前三名;威海蓝海银行、烟台银行、天津银行的贷款类业务投诉量位居城市商业银行(含民营银行)前三名。

其次是储蓄及借记卡使用类业务投诉。其中,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的投诉量位居股份制商业银行前三名。

最后是信用卡业务投诉。其中,平安银行的投诉量位居股份制商业银行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