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套路”营销可以休矣

2022-01-27 18:50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阅读 (26529) 扫描到手机

“世界上最长的路是保险营销的套路!”这是被互联网平台产品或线下销售人员坑害不浅的保险消费者们心底发出的真实声音。在银保监会近日发布的2022年首份风险提示中,揭露了保险营销中的层层套路,为消费者敲响警钟。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市场一直呈爆发性增长的态势。数据显示,2011年至2020年互联网保险总保费实现65%的复合增长率。互联网保险的普及,带来了庞大的保险增量市场,让保险消费变得更便捷。但与此同时,各类乱象也在不断滋生和蔓延。一些互联网险企给消费者挖的陷阱接二连三,不断透支着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信任。

从市场上出现的噱头互联网保险产品来看,“首月0元”“免费保障”一类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从营销角度看,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与此同时,部分保险公司通过炒作“限售、限时、限量”等手法进行饥饿营销。例如,2021年1月的旧版重疾险及2021年年底的互联网人身险产品的“炒停售”等行为。还有一些线下销售人员借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名义来宣传保险产品时,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不如实向保险消费者说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等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这些偷换概念和故意隐藏产品风险的行为严重影响消费者对所购保险产品的判断力。

众多带着“面具”的销售误导行为不仅有损保险业的正面形象,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套路”式保险营销可以休矣!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平台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补齐短板,营造鼓励创新、促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具体到互联网保险领域,银保监会出台的《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以及大幅提高准入门槛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规,意在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划出“红线”,对已暴露出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围堵和规范。监管部门还通过一系列产品规则规范监管,严厉制止被盲目追逐金融属性而异化了的“保险创新”,限制重“金融”、轻“保障”的产品扰乱市场,侵害消费者利益。

而严监管之下,保险销售误导行为为何屡禁不止?众所周知,我国保险业在长足发展的同时,市场竞争也十分激烈。比如,受指标任务的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使,保险公司片面追求以规模为导向的指令性考核机制,导致经营管理中出现短期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为能在竞争激烈的高压环境中求生存,一些保险公司抛弃了“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逐渐演变为“以规模为中心”或“以片面强调股东利益最大化为中心”,甚至倒逼出错误的发展理念、公司治理和经营方式以及销售策略。

以往保险业粗放式的发展模式是长时间累积的结果,打破发展惯性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保险市场主体应清醒地认识到,任何一家保险企业的业务发展和创新,不可能靠“套路”实现;任何一款好口碑的互联网保险产品,也不可能借短期“噱头”获得。只有专心研发保障服务好、体验佳的保险产品,将保护消费者权益置于利益之上的保险企业,才能赢得社会的信赖,并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当前,保险业正处于深度转型期。这对于保险机构来讲,无疑是一次“刮骨疗毒”的良机。保险公司要加快转型发展步伐,从代理人提质增效入手改变保险业的粗放式发展模式,深耕细作保障型产品研发,推出贴近消费者需求的服务。

对于治理保险销售误导,需要纠偏利益主导思想,转变行业主体赢利模式,提高违规成本,加强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同时,不容忽视的消费者教育,也是对销售误导“釜底抽薪”的良方。监管部门、行业组织要坚定长期治理销售误导的决心不动摇,还保险业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