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执行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等,太平洋财险北京分公司被罚51万
2022-01-05 18:3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4012) 扫描到手机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北京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41号)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因未执行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违规跨区域经营学平险业务,北京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责令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改正,并给予警告、合计5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刘景立给予警告、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2021年12月30日。
- 因未按规定披露重要信息等,ST实达前副董事长遭公开谴责
- 因未按照公开披露的业绩承诺方案及时履行补偿义务等,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监管函
- 平安财险青岛分公司:为服装纺织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 信泉和业(济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出具警示函,因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的部分信息等
- 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参加青岛金融消保 CityWalk主题活动
- 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以案说险: 了解客户需求 避免重复投保
- 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以案说险:加强互联网产品服务审查 夯实消保诚信文化建设
- 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以案说险: “代理退保”风险高 理性维权要知晓
- 因未及时履行募投项目延期披露,大千生态董事兼董秘遭监管警示
- 教育部公布新一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