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重磅!证监会发布1号公告,剑指资本市场两难案件

2022-01-01 20:58 券商中国阅读 (24032)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元旦重磅!证监会发布1号公告,剑指资本市场"两难案件"

  2022年1月1日,证监会发布第1号公告,让受损投资者利益得到更好赔付。

  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将“和解金” 统一修改为“承诺金”,并发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简称《实施规定》),明确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化解资本市场执法面临的“查处难”与市场要求“查处快”之间的矛盾。

统一修改“和解金”等表述

  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制定的承诺金管理办法,其中有关“和解金”的名称调整为“承诺金”,同时也需要结合实践情况对《和解金办法》作进一步调整完善。

  一是删除关于“和解金”的定义,《承诺金办法》删除了原《和解金办法》关于“和解金”的定义。

  二是完善承诺金的管理方式。原《和解金办法》规定“行政和解金在补偿 投资者后仍有剩余的,应当上缴国库。”从实践中达成和解的两起案件来看,均因不存在投资者损失或者受损投资者及损失难以确定而未赔偿投资者,全额上缴国库。为此,《承诺金办法》将实践做法予以提炼,规定“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未造成投资者损失,或者造成的投资者损失无法认定,或者承诺金在规定期限内赔偿投资者后仍有剩余的,投保基金公司应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及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将承诺金上缴国库。”

  三是明确赔偿总额上限及当事人自行赔偿时承诺金的处理方式。在规定“投保基金公司使用承诺金赔偿投资者的,赔偿数额原则上以投资者受到的损失为限”的基础上, 进一步规定“赔偿总额不得超过涉及案件当事人实际交纳并用于赔偿的承诺金。“

三方面聚焦调查难、处罚难案件

  《实施规定》一是发挥制度特色。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特色,聚焦解决调查难、处罚难的案件,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同时优化承诺金测算、管理、使用流程,畅通投资者赔偿渠道,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通过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为投资者提供了及时有效救济的新途径,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稳步审慎推进。对于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这一新型执法方式,总体上仍然按照稳步审慎的原则推进。在遵守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严格限定适用范围,细化完善办理程序,确保新制度平稳落地实施。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建立严格的内外部监督制约制度,明确当事人承诺办理部门与调查、审理、投保、派出机构等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防范道德风险和利益冲突。

投保基金负责对投资者损失情况进行测算

  《实施规定》未分章节,共23条,主要细化规定了办理程序、承诺金的管理使用等内容。

  一是厘清承诺办理部门与调查、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机制。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作为新型执法方式是对传统调查、处罚机制的重大突破,在既有调查、处罚流程中嵌入了新的制度安排,是服务和保障调查、处罚工作的后盾,因此,需要三方有效协调配合。为此,《实施规定》要求,承诺办理部门应当就案件适用当事人承诺相关事项征求调查部门、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结合调查部门、审理部门的意见提出是否受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申请的建议。

  同时,为防止当事人滥用该项制度阻碍调查,《实施规定》明确未经过必要的调查的案件,相关申请材料不予接收,确保在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的前提下审查是否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亦规定在受理后的协商过程中并不中止案件调查,且“调查部门经调查发现新事实、新证据,认为案件不应继续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者对当事人承诺内容的沟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告知办公室”。但对于案件已经进入审理阶段的,考虑到审理时限需要中断的需要,规定在受理当事人承诺申请后,应当中止审理。

  二是明确承诺办理部门与承诺金测算部门做好协调配合。承诺金的确定是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程序中的关键问题,也是主要廉政风险点之一,有必要强化监督制约。目前《实施办法》已经完善了承诺金的确定标准:包括拟罚没款、投资者损失、签署承诺认可协议时所处的执法阶段等。

  《实施规定》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承诺金确定的程序机制。在具体制度设计上,考虑到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负责管理使用承诺金,并且在投资者损失测算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规定在进入协商程序后,由投保基金公司负责对投资者损失情况进行测算,并报送承诺办理部门。承诺办理部门根据投保基金公司测算的投资者损失数额,并结合调查部门、审理部门建议的处罚数额,拟定协商方案。

  三是明确投资者赔付机制安排。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快速有效赔偿投资者的制 度特色,《实施规定》进一步优化了投资者赔偿程序。明确由投保局牵头协调投保基金公司等单位开展投资者赔偿工作,充分发挥其投资者保护专长。具体为,承诺金管理机构收到承诺金后应当制定承诺金管理使用方案并报证监会备案,投保局负责具体备案工作。明确当事人自行赔偿投资者程序。规定当事人自行赔偿投资者的,承诺金数额可以不包括已向投资者 赔偿损失的金额,但是当事人应当向证监会提交赔偿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当包括投资者姓名或名称、赔偿金额明细及凭证、谅解书等。

  四是明确派出机构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中的作用。一方面,明确当事人所在辖区的派出机构负责核查验收当事人履行承诺认可协议的情况,并将核查结果作为当事人是否完全履行承诺的依据。另一方面,明确派出机构查处的案件可以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现阶段由承诺办理部门统一办理,同时为后续由派出机构自行办理当事人承诺申请案件留下空间,规定“中国证监会可以开展派出机构自行办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工作的试点,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五是加强监督制约,严防道德风险。《实施规定》做了制度安排,建立集体决策机制, 设立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审核委员会,由委员会就受理行政执法 当事人承诺申请、签署承诺认可协议、中止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建立内部监督制 约机制,承诺办理部门与调查部门、审理部门相互独立。压缩承诺金协商数额的裁量空间。规定承诺金数额要严格依据《办法》的规定确定,同时承诺金测算由多部门共同完成。强化派出机构在承诺履行过程中的核查监督作用。加强社会监督。规定证监会在与当事人签署承诺认可协议后中止调查,以及在当事人履行完毕承诺认可协议后终止调查,均应当公告。当事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亦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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