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7类违法违规问题被通报,华夏银行回复记者涉青岛问题—— 评估费已在今年四五月份进行清退

2021-12-28 11:37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5175)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文鸿飞 赵亚斐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披露,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19号通报《关于华夏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介绍,华夏银行存在互联网贷款利率宣传不规范、违规向贷款客户转嫁成本等7类违法违规问题。华夏银行在青岛存在哪些违法违规问题?华夏银行是怎样进行处理的?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相关违法违规问题:

涉及违规向贷款客户转嫁成本等7类问题

《通报》介绍,华夏银行存在互联网贷款利率宣传不规范,向“一老一小”等个人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违规查询、存储、传输和使用个人客户信息以及违规向贷款客户转嫁成本等7类违法违规问题。

一、互联网贷款利率宣传不规范,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华夏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对实际利率展示不全面、片面宣传低利率,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客户实际承担的年化综合资金成本最高是宣传利率的2.5倍,且产品上线以来无客户享受最低宣传利率。

二、适当性管理不规范,向个人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华夏银行向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以及65岁以上高龄客户等“一老一小”群体销售不适当的基金、信托产品。未对基金业务的投资者分类进行系统控制和审核,部分初始风险承受能力为最低类别(C1-0级)的客户购买了R5级高风险产品。

三、向个人贷款客户搭售人身意外险,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华夏银行办理个人贷款时,在借款人提供充足抵押的情况下,搭售“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华夏银行,涉及广州、武汉、成都、厦门等4家分行。

四、格式合同强制客户接受交叉销售,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客户通过华夏银行信用卡网站申请办理信用卡时,领用合约作为申请材料嵌入申请环节,合约约定客户需同意该行向其推荐或营销其他产品和服务,未在领用合约或以其他方式向客户提供拒绝接受推荐营销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选择,申请客户必须接受上述条款方可申办信用卡。

五、违规查询、存储、传输和使用个人客户信息,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华夏银行未经客户授权,以“业务营销需要”“核对贷款资金入账情况”以及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等为由,违规查询个人客户储蓄存款交易信息。违规在公用互联网电脑存储以及通过互联网邮箱向合作方传输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信贷记录等个人客户信息,存在信息泄露风险。信用卡中心向1.99万名已注销信用卡账户的客户致电营销保险产品,部分客户多次明确表示拒绝来电,该行仍持续向其电话营销。

六、违规向个人客户收取费用。华夏银行向未激活信用卡续卡的客户收取年费,涉及华夏精英尊尚白金卡、万事达钛金卡等28类信用卡。超政府定价标准向借记卡持卡人收取助农取款手续费,收费标准是政府定价标准的1.6倍,也未按规定对每月首笔取款业务免费。

七、违规向贷款客户转嫁成本。华夏银行32家分行在向个人客户和小微企业等发放抵押贷款时,违规转嫁成本,由借款人承担抵押品评估费和登记费,涉及武汉、哈尔滨、青岛、贵阳、大连等32家分行。

华夏银行青岛分行:

评估费已在今年四五月份全部进行了清退

针对此次《通报》中华夏银行存在的问题——华夏银行32家分行在向个人客户和小微企业等发放抵押贷款时,违规转嫁成本,由借款人承担抵押品评估费和登记费,记者在12月22日致电了华夏银行客服,客服告诉记者将把问题转给相关人员进行处理。12月23日,记者接到了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的答复并称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尽快回复。

12月24日,记者接到了华夏银行青岛分行个人业务部负责贷款业务的丛经理的电话,他告诉记者,此次《通报》中涉及的由借款人承担的抵押品评估费和登记费已经在今年四五月份全部进行了清退,“清退的费用主要是评估费,比如在二手房按揭中确定评估价值时要出一个报告,主要是这个报告的费用。涉及200个左右的客户,清退的金额都不一样。现在,这个报告已经是内部出了,不涉及外部了,客户已经不需要交这个费用了。”至于《通报》中提及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丛经理告诉记者,青岛不涉及。

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南京路支行:

没有“网商贷”,信用贷一年期利率最低4.5%

针对此次《通报》中华夏银行存在的问题——华夏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对实际利率展示不全面、片面宣传低利率,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记者在12月22日下午以用户的身份致电了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南京路支行信贷部。致电时,记者以装修需要申请互联网贷款为由,且称自己的工作单位是私营企业。接听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在确认记者需要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后,告诉记者该行纯信用贷款的额度是30万元以内,但因记者属于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不属于优质客户,公积金也不高,所以信用贷款额度是10万元以内。10万元以内的贷款额度,如果是一年期的话,利率最低是4.5%,三年期的话,利率最低是4.85%,可以做到利率最低的条件是个人征信没有问题。具体办理时,如果没有华夏银行卡,需要带着身份证到营业大厅办理,如果已有华夏银行卡,只需在线操作即可。办理该贷款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该工作人员表示,该贷款放款后需要专款专用。虽然申请贷款时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但还款时需要提供一些资金用途方面的票据证明。

对于此次《通报》中华夏银行存在的“网商贷”在合作方手机APP页面宣传日利率最低0.02%,未按照监管要求展示年化利率,且实际最高年化利率为21.5%,是宣传利率的2.95倍,该工作人员表示该行没有“网商贷”这种产品。而记者12月22日登录华夏银行APP搜索“网商贷”时出来的15个相关结果,均与华夏银行杭州分行有关,与青岛分行没有关系。

“华夏龙商贷”微信公众号:

“年化利率低至7.2%”的宣传还在

对于此次《通报》中提到的“‘华夏龙商贷’在微信公众号宣传年化利率低至7.2%,客户实际承担的年化综合资金成本最高达18%,是宣传利率的2.5倍,且产品上线以来无客户享受最低宣传利率”,12月22日上午,记者关注并登录“华夏龙商贷”微信公众号后,在2021年2月3日名为《不负好春光,龙商贷伴您掀开崭新篇章》的推文中发现了“随借随还,按日计息,利息低至7.2%,资金使用灵活”等字眼。在2021年2月18日名为《开工大吉,资金周转无需等待》的推文中也发现了“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最高30万元的信用贷款,年化率低至7.2%”的字眼。记者还发现其最近频繁出现的推文是《想要7折利率优惠?三步立即获得积分》,在其9月21日到12月21日的推文中,反复出现了9次。

华夏银行的官网显示,“华夏龙商贷”荣获“2018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优秀方案”。“华夏龙商贷”产品是华夏银行与腾讯公司在战略合作基础上,针对中小微企业共同研发和运营的纯线上网络贷产品,是双方深化金融科技应用与场景合作的成果,形成了全流程线上化、自动化操作的特色体系,从申请到放款过程最快3分钟即可实现,真正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