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开盘跌超7%!关注函质问是否炒作股价

2021-11-29 13:35 中新经纬阅读 (19331) 扫描到手机

  深交所29日早间向拉卡拉下发关注函,要求核实说明公司对于互动易问题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拉卡拉开盘跌超7%,截至发稿股价报28.06元。

Wind截图

  问询函显示,11月26日,拉卡拉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提问称“……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当日拉卡拉股价上涨18.02%。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拉卡拉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2018-2020年,拉卡拉支付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1.92%、88.71%和83.95%,逐年下降。关注函称,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支付业务活跃商户规模及结构、收单交易规模等主要经营指标和最近一年市场占有率情况,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差异情况和优劣势。

  关注函称,2021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结合《通知》相关规定对支付市场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商户拓展、成本构成等)具体分析公司相关支付业务可能受到的影响,公司认为《通知》所列规定“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的依据及合理性。

  关注函称,请结合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商户拓展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在《通知》实施后相关支付业务进一步增长可能面临的障碍及问题,竞争中主要的影响因素,并充分提示业务拓展风险和不确定性。

  请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核实说明公司对于互动易问题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

  2019年至2021年三季度,拉卡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7.93亿元、9.01亿元和7.45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6.99%、13.53%和5.00%,增速持续放缓。

  关注函称,结合公司相关业务经营业绩、所处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环境变化、报告期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持续性等,补充说明公司业务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上涨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关注函称,请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3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