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等,阳光相互保险牡丹江支公司共计被罚49万元

2021-11-08 19:2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5878) 扫描到手机

牡丹江银保监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牡银保监罚决字〔2021〕22号)显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因存在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高峰、王卫军、李刚、索建志对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行为负有责任,牡丹江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对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罚款30万元;对高峰予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王卫军予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李刚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索建志予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处罚日期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