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闸蟹鲜美上市 如何不让营销套路横行?

2021-10-12 08:13 央广网阅读 (42383) 扫描到手机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和家人朋友一起品尝应季美食本是件惬意的事,但最近有消费者反映,大闸蟹让人吃得有些“五味杂陈”。有消费者兑换螃蟹券时发现,商家店铺关门跑路;有消费者的螃蟹券逾期后,被告知无法兑换;还有消费者收到的螃蟹缺斤少两,靠绳子凑重量。

  消费者张女士手里有两张螃蟹券,这两张券是她在2019年8月花费125元在某电商平台上一家名为“方祁旗舰店”的店铺中购买的。当年十月底,张女士扫描螃蟹券上的二维码,想要兑换螃蟹,扫码后她被告知“已经过了提货时间,无法预约”。张女士觉得大闸蟹作为时令水产可能确实存在“过了提货时间”的问题,再考虑到螃蟹券上标称“有效期至2021年”,就打算第二年再预约兑换。

  去年中秋前,张女士打算再次预约提货,不过她先是发现通过电商平台联系客服无人回应,后来扫描二维码依然提示“已经过了提货时间,无法预约”。虽然张女士对此非常疑惑,但依然没有把兑换螃蟹的事情放在心上。直到今年中秋,她再次想起自己还有两张未曾兑换的螃蟹券时,才发现这家名为“方祁旗舰店”的店铺在电商平台上已经不存在了。

  还有消费者反映,手上的蟹券过期后就无法兑换了。王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虽然她注意到自己的螃蟹券标示的有效期是到2019年,但是最近她还是想尝试联系商家,希望可以兑换螃蟹,不过她得到的是商家否定的答复。王女士认为,螃蟹券即使过了所谓的有效期,商家也并没有实际损失。她认为,螃蟹券类似于预付式消费下的一张储值卡,商家借此占用消费者资金却不予兑付,是不合理的。

  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胡晓律师认为,蟹券是消费者的提货凭证,消费者提前支付了货款,提货日期应当由消费者来进行选择。商家擅自加上提货期或有效期,是一种设置格式条款的行为,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对消费者并不公平。蟹券到期不要紧,商家此时应该做的是重新激活或者进行相应的更换,而不是拒绝消费者的提货要求。

  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记者以“蟹券”为关键词搜索,发现消费者留言反映的相关问题有八百多条,大多反映螃蟹券“不发货、不退款、难预约、虚假宣传”等问题。消费者沙先生从网上购买螃蟹就遭遇了“死蟹、缩水”的情况。他花396元购买了两箱大闸蟹。按照商家的宣传,每箱有10只母蟹,每只重4.8两。可是收到螃蟹后,沙先生发现,有一箱螃蟹10只死了8只,而且每只螃蟹身上还绑了粗重的绳子。随后沙先生向商家提出了赔偿的要求,对方最终只同意给他退一百块钱。

  中消协此前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螃蟹券”套路,规避“一券在手,螃蟹难求”的供需不平衡局面,以及螃蟹产品个体尺寸缩水的问题。

  胡晓律师提醒消费者,遇到蟹券无法兑换、螃蟹质量等问题可以向当地消协组织寻求帮助,或者向监管部门投诉。此外,如果商品是电商平台自营,平台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销售方不是平台自营商家,根据电商法,平台也应尽到相应的审核和监管义务,否则平台也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