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银行因8项违法行为遭罚款112.2万元

2021-07-23 15:0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8149) 扫描到手机

日前,央行济南分行公开行政处罚,其中,济宁银行因8项违法行为,遭罚款112.2万元,并被予以警告。

济宁银行的八项违法行为分别是: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撤销等资料;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部分非税收入清分后划转财政专户不及时;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针对上述行为,央行济南分行对济宁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12.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