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程跟踪服务!青岛出台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

2021-07-22 15:30 大众报业·风口财经阅读 (28502) 扫描到手机

       风口财经记者 李红梅

  7月22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凯介绍解读《青岛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为深入贯彻“项目落地年”工作部署,全力推动重点项目高质量发展,近日,青岛市印发上述《办法》。

  据刘凯介绍,2016年3月,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市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此办法至今沿用5年,已不能适应青岛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快市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水平,打造环环相扣的项目推进体系,青岛市借鉴广州、深圳、杭州、成都、济南等地重点项目推进管理经验做法,制定出台了《办法》。

  与2016年版相比,新修订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项目储备。建立全市重点项目储备库,各区(市)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前谋划、招引、储备一批发展潜力大、未来经济价值高的大项目,经评估审核后可纳入市重点项目储备库。每年新增的市重点项目原则上从市重点项目储备库中筛选申报。

  二是突出动态管理。对市重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动态跟踪,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实行滚动调整,因客观原因推进不力的建设项目可申请退出市重点项目,条件成熟的项目可调整进重点项目。

  三是突出项目保障。进一步集聚重点项目保障政策,从用地、资金、配套、人才等方面提出系统、明确的8条保障措施。准确对接国家调整后的用地新政策,利用窗口期,积极保障项目用地。运用市场化思维,积极推动创投风投、企业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四是突出项目激励。加强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评价力度,健全完善重点项目评价体系,坚持平时评价与年终评价相结合。对市重点项目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投资是经济工作的“第一战场”,项目是促进投资的重要支撑。“青岛市重点项目发展势头良好、空间广阔,今年上半年220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工率达99.09%,完成投资800.2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8.27%。”刘凯透露,《办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将为青岛市重点项目建设带来新的发展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