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申请公租房需要啥条件?条件之一: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

2021-06-06 09:3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9888)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雪莲

近日,有网友在青岛12345政府信箱留言,咨询申请公租房、申领公租房补贴有什么要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对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如下:

自2014年8月1日起,青岛市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统称保障性住房(公租房)。

市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如您符合条件,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家庭市场住房租赁合同,经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公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财产、婚姻状况审核公示通过后,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后可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据悉,青岛最新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档位标准为: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2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693(含)的非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8元;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693元低于2540元(含)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6元;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2540元以上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4元。

实物配租租金档位为:人均月收入高于810元低于1693元(含)的家庭,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确定;人均月收入高于1693元低于2540元(含)的家庭,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50%确定;人均月收入高于2540元以上符合条件的家庭,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7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