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汇金(青岛)及一责任人被警示,因未按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等

2024-11-05 15:23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25318) 扫描到手机

11月1日,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盈科汇金(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詹志斌因违法违规被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警示函显示,经查,盈科汇金(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公司名称、办公地址、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与实际情况不符。詹志斌自2019年12月至2024年1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能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照《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盈科汇金(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詹志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爱企查显示,盈科汇金(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15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158号,法定代表人为林昱。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记者 文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