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险企偿付能力|中信保诚人寿半年净亏34.41亿元!上半年净资产收益率降至-28.28%,净利润同比下滑8258.31%……
2022年以来,中信保诚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保诚人寿”)净利润下滑幅度较往年拉大,2023年更是由盈转亏。中信保诚人寿公布《2024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显示,上半年,中信保诚人寿2023年的亏损势头未能被遏制,净亏损达34.41亿元。与此同时,中信保诚人寿偿付能力下降,且在取得25亿元增资的背景下,仍预测下季度的偿付能力将继续下滑。
上半年亏损额居行业首位
《2024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显示,上半年,中信保诚人寿保险业务收入169.32亿元,同比下滑0.61%;净利润为-34.41亿元,较去年同期的4217.83万元同比下滑8258.31%。
中信保诚人寿此次出现净亏损也是延续2023年的业绩表现,且2023年全年亏损8.27亿元,而2024年仅两个季度净亏损额便达到34.41亿元,亏损扩大。据相关媒体统计,上半年,10家银行系险企中有中信保诚人寿、光大永明人寿2家出现亏损,而中信保诚人寿的亏损额则排在行业内首位。
作为国内首家中英合资保险公司,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持有中信保诚人寿50%股权。2000年成立以来,除2012年出现同比小幅下滑外,中信保诚人寿的净利润一直呈现逐年递增态势。然而,自2022年起,中信保诚人寿净利润同比下滑18.18亿元至10.96亿元。2023年,中信保诚人寿由盈转亏,净亏损7.96亿元。进入2024年一季度后,中信保诚人寿净亏损3.67亿元。
中信保诚人寿净利润下滑乃至由盈转亏的同时,净资产投资收益率、保险业务收入等均较同期出现下滑。根据《2024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上半年,该公司保险业务收入达到169.32亿元,同比下滑0.61%。同时,净资产收益率是代表险企盈利能力的关键财务指标,上半年,其这一关键指标也下滑至-28.28%。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一再下降
偿付能力是险企自身风险管理的重要部分,代表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回顾往年数据,中信保诚人寿的偿付能力在波动中下滑,2022年的下滑幅度则更为明显。
2018年~2021年,中信保诚人寿偿付能力基本平稳,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65.40%、248.91%、249.38%、235.2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1.48%、248.91%、249.38%、261.21%。而当时间进入2022年,该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则下滑至125.9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6.89%。2023年,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进一步下滑至94.0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87.88%。
《2024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显示,上半年,中信保诚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至86.58%,较一季度的105.53%而言,降幅达到18.95个百分点。同时,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也大幅滑落至173.15%,较上季度末的201.45%减少了28.3个百分点。
增资是险企提升偿付能力的常用方式。当险企面临偿付能力不足时,通过增资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金,从而提高偿付能力,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7月4日,中信保诚人寿发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2月2日批复中信保诚人寿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金复(2024)58号),同意增加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中信保诚人寿可注册资本由236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48600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2024年6月20日,中信保诚人寿完成了变更注册资本登记。然而,在此次增资25亿元的背景下,中信保诚人寿仍预测下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将继续下降,分别至82.83%和165.67%。
曾因欺骗投保人被罚
在净利润下跌的同时,近年来,中信保诚人寿多次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根据中信保诚人寿官网信息,2023年1月3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处罚决定书,中信保诚人寿广西分公司因存在欺骗投保人、业务宣传资料不客观、不完整的行为,被要求改正,并被警告、罚款13万元,时任广西分公司营销业务行政部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2023年1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中信保诚人寿福建省分公司虚列工资绩效、代理人相互挂单的问题,责令福建分公司予以改正,并处45万元罚款;对时任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9.5万元、9.5万元、1万元罚款。2024年6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中信保诚人寿陕西分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对陕西分公司罚款25万元;对1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
除监管部门罚单外,9月10日,记者登录黑猫投诉官网,网站中有数十条“中信保诚人寿”相关投诉,涉及“虚假宣传”等问题。一位用户表示,中信保诚人寿在推销过程中“从头为尾没有提及中途退保需要按现金价值退,隐瞒保险要条款,并且没有任何风险告知。通过电话、微信等催促签单,诱导回执时不能做任何疑问,必须按他们公司要求直接同意。”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记者 王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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