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信支付被罚432万元,因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等“四宗罪”
2024-09-05 18:25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9622) 扫描到手机
9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罚决字〔2024〕8号)显示,瑞银信支付被警告并被罚432万元,因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等四宗罪。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四项违法违规事实:1.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4.违反检查监督规定。
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罚决字〔2024〕9号)显示,王某明,时任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因对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000元。
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罚决字〔2024〕10号)显示,徐某,时任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对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三项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1.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瑞银信支付成立于2008年,在2014年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业务类型包括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除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地区)。
此前,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保障这两批次支付机构具有充足的准备时间,瑞银信支付牌照获得一年过渡期,更换的新牌照的有效期截止日从“2024年7月9日”更新为“2024年7月9日(过渡期至2025年7月9日)”。(大众新闻·半岛新闻记者 文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