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银行潍坊分行两客户经理被警告!
2024-08-29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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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潍金罚决字〔2024〕34号)和(潍金罚决字〔2024〕35号)显示,日照银行潍坊分行两客户经理因为贷款管理不尽职被警告。
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潍金罚决字〔2024〕34号)显示,王炯宇,时任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对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潍金罚决字〔2024〕35号)显示,张乐朋,时任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兼任分行小企业金融部负责人,对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警告。(大众新闻·半岛新闻记者 文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