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鲁保险代理济宁分公司被罚9.4万元,因未按规定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等多项违规

2024-08-22 10:17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20683) 扫描到手机

8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金罚决字〔2024〕9号)显示,山东齐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委托未在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业务人员从事保险代理活动,信息化建设不完善,依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被警告并罚款9.4万元。

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金罚决字〔2024〕10号)显示,李政,时任山东齐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山东齐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委托未在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业务人员从事保险代理活动,信息化建设不完善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3.4万元。

此前,2023年7月,原菏泽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山东齐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因编制并提供虚假业务资料等违法行为被罚款40万元。处罚信息显示,齐鲁保代菏泽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放置许可证、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未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委托未通过该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管理、编制并提供虚假业务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公司官网显示,山东齐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3年8月开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保险代理公司,是山东本土成立最早、影响力最大的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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