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邦财险怎么了?投诉量翻倍,偿付能力不达标,5年累计亏损超5亿元……
近期,随着险企2024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披露完毕,各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也随之揭晓。都邦财险2024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按照监管要求,属于偿付能力不达标。
都邦财险除偿付能力不达标外,增资金额比原计划缩水一半,经营业绩自2018年至今一直亏损,5年累计亏损超5亿元。但其投诉量却呈翻倍增长趋势,山东分公司和济宁中心支公司都曾因违规两次被罚,另外,东营中心支公司和临沂中心支公司也曾因违规被处罚。
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不达标原因有三
根据修订之后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偿付能力监管指标扩展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3个有机联系的指标。
具体来说,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险公司高质量资本的充足状况,不得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险公司资本的总体充足状况,不得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衡量保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风险(包括可资本化风险和难以资本化风险)的大小,不得低于B类。这三个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其中任一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2024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都邦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22.3%,虽高于100%的监管红线,但2023年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均为C,按照监管要求,属于偿付能力不达标。
据梳理,都邦财险在2019年以前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很长一段时间都保持在200%附近,但2020年以来,其偿付能力开始下降,从2020年一季度的209%逐步下滑至2024年一季度的122.3%。
都邦财险披露,该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一是可资本化风险,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低于150%,内源性资本占比处于较低水平,今年一季度末,公司的综合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皆为122.3%。二是公司治理效果不佳,导致操作风险评分较低。三是盈亏情况、保费增速、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发展偏差率、立案注销率等指标在行业排名中处于较低水平。
增资金额较原计划缩水50%,有3家股东最终退出增资计划
险企的偿付能力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亦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偿付能力若得不到保证或逐渐恶化,轻则累及自身经营,重则可能引起更大范围的市场风险。
面对偿付能力不达标的现状,都邦财险通过增资提高偿付能力。都邦财险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及,在公司采取一切措施降低最低资本的基础上,增加资本金来提升实际资本是最有效提升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方法。目前公司增资计划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可以缓解公司偿付能力的压力,达到短期内快速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目的,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5月22日,都邦财险发布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表示,公司于5月11日召开了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增资扩股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对于本次增资,6位参与增资的股东将向该公司合计投入资金2.44亿元,通过此次增资扩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27亿元增加至29.44亿元。但增资事项尚待监管核准。
引人关注的是,此次增资金额比原计划缩水一半。此前,2022年5月底,都邦财险曾发布公告,股东们将向公司增资4亿元。公告还显示,都邦财险14家股东中有9家公司原计划参与增资,现在看来,已有3家股东最终退出增资计划。
连续5年亏损,累计亏损超5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都邦财险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资本金27亿元,注册地为吉林省吉林市。作为国有控股企业,都邦保险共有14家股东,包括6家国资股东和8家民企股东。业务涵盖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多个领域。
成立19年以来,都邦财险的经营状况并不稳定。据其历年年报,2005年至2009年,都邦财险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0年至2014年,都邦财险实现连续五年实现盈利。但2015年其又亏损1.22亿元;2016年和2017年两年间实现微薄盈利,净利润分别为589.12万元和1080.43万元。可惜自2018年开始至今,都邦财险连续五年亏损,2018年至2023年,都邦财险分别亏损0.88亿元、0.67亿元、0.39亿元、2.42亿元、0.29亿元、0.89亿元,累计总亏损5.54亿元。
投诉量翻倍,山东分公司和济宁中支公司皆曾被罚
经营不善的同时,都邦财险投诉量却呈翻倍增长趋势。都邦财险官网显示,2023年,其共受理投诉案件2610件。其中监管转办投诉量为295件。而都邦保险2022年全年受理的案件投诉量仅为1318件,其中监管转办投诉量为227件。
投诉量上升的同时,2023年至今,都邦财险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多次遭受监管部门处罚,处罚原因包括跨省承保异地车辆、虚列业务费用、编制虚假财务信息等。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2024年以来,都邦保险及其分支公司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达14次,遍及广东、广西、江苏、山东、河北、河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地。
梳理发现,都邦财险山东分公司曾因违规问题被两次处罚。
2013年,原山东保监局网站公布了2013年度的第一批行政处罚事项,其中都邦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管人员、部分财务业务信息不真实、将直销业务虚挂为中介业务、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等被罚款20万元,都邦保险山东分公司总经理、济南营业部副总经理及临沂中心支公司销售总监分别受到罚款和警告的处罚。
2018年1月下旬,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示的处罚信息显示,通过对都邦财险山东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调查、审理,发现其存在编制虚假的业务、财务资料和代替投保人在投保单等资料上签名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此,都邦财险山东分公司被罚款51万元。相关责任人钱洪伟、何永政、陈重、杨金泽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5万元、4万元、2万元。另外,因在代替投保人在投保单等资料上签名的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孟庆华、徐四芳分别被警告并罚款0.6万元、0.4万元。都邦财险山东分公司因存编制虚假业务等违规行为合计被罚73万元。
另据梳理,都邦财险济宁中心支公司也曾因违规被两次处罚。
2021年4月,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因两次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38万元,直接责任人被罚5万元,累计被罚金额超40万元。
2023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发出8张罚单,其中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以虚构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被罚款26万元;时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某因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另外,都邦财险东营中心支公司和临沂中心支公司也曾因违规被处罚。
2021年10月,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显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因提供虚假资料被罚款13万元。时任都邦财险东营中支业务八部经理周宗洁是上述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被警告并被罚款1万元。
2022年9月,原临沂银保监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虚列费用、委托未持有本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12.3万元罚款,同时被责令改正并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