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年报关联交易披露存在问题,中电环保收监管函
2024-05-13 18:48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621255) 扫描到手机
5月10日,因年报关联交易披露存在问题,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王政福、张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7号)查明的事实,中电环保及相关当事人存在违规行为。南京扬子江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环境”)和南京扬子江生态环境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研究院”)为中电环保的联营企业。中电环保2021年至2023年与扬子江环境、扬子江研究院发生关联交易,但在2021年至2023年年报中对相关关联交易金额及关联方应收款金额披露存在错误或遗漏。
中电环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王政福、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维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