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珠江村镇银行被罚款80万元,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2024-02-04 16:19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73250) 扫描到手机

1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烟金罚决字〔2024〕1号),莱州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80万元。

同时,裴炜,时任莱州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代为履职)、行长、董事长,对莱州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