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烟台牟平支行被罚款35万元,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

2024-02-04 15:49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48825) 扫描到手机

1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烟金罚决字〔2024〕9号)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

同时,张振义,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行长,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