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银行淄博淄川支行被罚30万元,因贷款资金挪用于存单质押
2023-09-0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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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淄金罚决字〔2023〕4号)显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因贷款资金挪用于存单质押、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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