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融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出具警示函,因存在未备案基金产品等
2023-08-23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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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官网公示的《关于对青岛融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青岛融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实际办公地址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办公地址不一致。
二、存在未备案基金产品。
三、未对向投资者风险揭示的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
四、未验证合格投资者资产证明材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青岛融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