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保险经纪东营分公司被罚款5.5万元,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
2023-07-18 20:2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5617) 扫描到手机
7月12日,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显示,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开立并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期间,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在保险业务活动中,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共转账24笔,涉及保单43份、金额5679.59元。
(二)未按规定开立并使用独立的佣金账户。
截至检查日,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未按照规定开立并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使用工商银行账户收取佣金、发放工资、列支费用等,无违法所得。
综上,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5万元。